教职工疫情防控提示与要求
发布日期:2022-10-24
教职工是校园疫情防控的责任人、学生健康的守护者、自身健康的负责人。为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、主动配合和支持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因人员流动产生疫情传播,请广大教职员工在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基础上,遵守和落实以下要求:
1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属地及学校防疫政策等,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义务。
2.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不去人员密集场所,不参加聚会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动,在室外以及室内密闭环境正确佩戴口罩。在武汉有疫情发生期间,严格执行居住地——学校每日“两点一线”行为活动。
3.落实“非必要不出汉”要求,如确因需要而必须离开武汉,严格执行《武汉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》,做到主动提前报告,经批准后再启程离汉,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武汉,返汉后需及时销假。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政策,完成隔离、核酸检测等要求。
4.自觉遵守属地关于全员、扩面核酸检测有关规定,按时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。
5.自觉树立疫情防控风险责任意识,做好健康监测,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单位及社区报告。
人事处
教师工作部
2022年10月24日
【来源:武汉理工大学综合信息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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